臺北榮民總醫院新竹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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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保職傷個案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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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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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表 *增列勞工保險職業病種類 *勞保職傷個案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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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流程圖

勞保職傷個案管理流程圖


* 勞保職傷個案管理流程說明:

一、 有可能是職傷但無職傷單個案:

  1. 由門、急診跟診人員提供保險人職業傷病就醫權益宣導單並在批價處方箋上註明“符合職傷”字樣,請病患至掛號室更改次身份為“37勞工職傷”,以利追蹤。
  2. 住院:
    * 已持有門診職傷單病患於住院期間補送職傷住院申請書
    * 尚未持有職傷單病患,請醫師於入院野i證上註明“符合職傷申請”字樣個案,住院組 將其次身份加入“37勞工職傷”。並由病房書記提醒病患辦理職傷住院申請書。
  3. 住院:
    * 已持有職傷單病患由病歷室人員將職傷單貼於病歷上。
    * 尚未持有職傷單病患,門急診三天後,未補入職傷身份之個案,由門診申報組電訪追蹤,於申報日前補入。
  4. 個案住院三天後未補入職傷身份者,由病房書記訪視,確認勞工身份並協助勞工職傷住院申請書及保險人職業傷病就醫權益宣導事項說明。
  5. 個案辦理出院時,未補入職傷身份者,由病房書記再次提醒病患補辦理。
  6. 出院三天後未補入職傷身份之個案,由住院申報組電訪追蹤,於申報日前補入。

二、 有職傷個案:

  1. 掛號病患於看診結束批價時,請將職傷單交由掛批人員,並將第二聯交由掛批人員留存。醫師或披掛人員請務必於電腦畫面卡號輸入“06”。
  2. 住院:
    * 已持有職傷單病患由病歷室人員將職傷單貼於病歷上。
    * 尚未持有職傷單病患,門急診三天後,未補入職傷身份之個案,由門診申報組電訪追蹤,於申報日前補入。
  3. 未住院:
    * 已持有職傷單病患由病歷室人員將職傷單貼於病歷上。
    * 尚未持有職傷單病患,門急診三天後,未補入職傷身份之個案,由門診申報組電訪追
  4. 個案住院三天後未補入職傷身份者,由病房書記訪視,確認勞工身份並協助勞工職傷住院申請書及保險人職業傷病就醫權益宣導事項說明。
  5. 個案辦理出院時,未補入職傷身份者,由病房書記再次提醒病患補辦理。
  6. 出院三天後未補入職傷身份之個案,由住院申報組電訪追蹤,於申報日前補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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