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依據中華民國七十六年九月十一日發布實施行政院所屬各級人事機構人員設置管理要點,設置人事機構。 2. 依據人事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設人事室。
人員與設備: 設置主任1員,專員1員,科員1員,行政人員3員,共6員。
服務項目: 1. 本院組織,員額之規劃釐訂與設置。 2. 職員任免遷調、考績、獎懲;契約人員僱用、離職;證明文件開立。 3. 職員退休、撫卹;工級人員業務。 4. 差勤、訓練進修、職員人事資料之建立、登記、管理。 5.公(勞)保、各項福利業務、工級及契約人員考核、替代役業務。
特殊輪班輪休人員勤休新制專區: 1. 公務員服務法
2.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公務員服勤實施辦法
3.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屬醫療及安養機構輪班輪休醫療照護人員服勤實施規定
聯絡方式:人事室 #155
相關訊息: 1. 數位學習 2. 退休員工服務 3. 相關法規連結
未來展望: 1. 配合本會醫療機構垂直整合 2. 賡續提升人事服務品質,推動法治觀念。 3. 加強推動組織學習活動,強化人文素養。
聯絡方式: 主任:(03)596-2134 #103、p0033@vhct.gov.tw
專員:(03)596-2134 #112 、p0036@vhct.gov.tw
科員:(03)596-2134 #126、p0024@vhct.gov.tw
契約助理管理師:(03)596-2134 #111、m0164@vhct.gov.tw
契約助理管理師:(03)596-2134 #156、p0038@vhct.gov.tw
契約助理管理師:(03)596-2134 #650、p0040@vhct.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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