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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藥專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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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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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藥專欄
衛生保健中的文章僅提供您相醫療保健參考之用,不能取代醫療行為與醫師診斷,如遇疾病仍建議您親自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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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

  用藥安全及淺談結核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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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藥劑科 謝銀玲

發表日期

  2009-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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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內容

  肺結核很可怕,但是也不可怕。可怕的是,肺結核會傳染;不可怕的是,只要病人規則服藥兩個星期後,就不具傳染力。
 
肺結核是可以治好的,不過,必須長期服藥,必須連續規則服藥六個月以上。但是病人常常在症狀消失之後,自以為好了就不再服藥,殘存體內的細菌就會產生抗藥性,使得治療更加困難。
 
九成以上的人感染了結合桿菌都不會生病,因為我們體內的免疫系統自動會把入侵的細菌消滅。只是身體狀況不佳時,才會讓細菌在體內生長繁殖而生病,這時就要借重藥物來殺細菌。體內的細菌減少到一個程度,症狀會消失容易讓病人誤以為病好了而停藥,這時殘存體內的細菌,又會慢慢生長繁殖,而且對藥物產生抗藥性,等再度發病時,原來可以殺死細菌的藥就會失效。所以,結核病的治療,一定要持續服藥六個月以上,把體內的結核菌殺光,除惡務盡,否則如同斬草不除跟,春風吹又生。
 
目前結核病已經有藥可治,只要規則服藥六個月以上,就可以把並治好。只是在服藥過程中,有時會產生一些副作用,這時,可以請醫師處理,這是必然的過程,不必害怕。家人或親友的支持是非常重要的,要陪伴病人共度難關。
 
肺結核的防治光靠醫護人員是不夠的,必須大家一起來。如果親友或鄰居得結核病,不要怕他,不要躲他要鼓勵他,支持他,陪伴他,把六個月的藥吃完。病人吃藥是很辛苦的事,我們應設法幫助病人度過漫長的療程,不只可以治好病人,救人一命,更可以保護自己和其他人不受傳染,功德無量。
 
結核病人的隱私權應予以保障,讓病人安心服藥,免於畏懼他人異樣的眼光。結核病人只是生病了。有病就醫,如此而已。因此,不要歧視病人,不要把結核病人標籤化,污名化。因為污名化,標籤化的結果,會讓病人不敢就醫,而反耽誤病情,賠上性命,也會傳染給他人,尤其是傳染給最親近的人。病患應享有基本的人權,人權教育就是要把尊重與包容的理念,落實於生活中。我們對待結核病患應該尊重與關懷,這是結核病防治非常重要的一環,方能保障社會大眾身心健康。
 
最後,在此提供世界衛生組織公布的簡易篩檢方法如下:咳嗽兩週(2分),有痰(2分),胸痛(1分),沒有食慾(1分),體重減輕(1分),如果您有上述症狀達5分以上,建議您趕快就醫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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