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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日期: 2018-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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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保健中的文章僅提供您相醫療保健參考之用,不能取代醫療行為與醫師診斷,如遇疾病仍建議您親自就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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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標題

  失眠的原因及相關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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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人

  藥劑科 徐美玲藥師

發表日期

  2009-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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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內容

  失眠作為現代社會的一種常見病,其發病率逐年增加。調查顯示,有33%的美國人, 4%-22%的歐洲人。患有失眠,而中國大陸目前失眠的發病率高達10%一20%。引起失眠的原因頗多,常影響臨床治療效果。因此,準確找到失眠的原因並採取相應的幹預措施,成為治療失眠的關鍵。本文旨在對失眠常見原因及其相關因素進行歸納分析。
 
1. 失眠的概念和診斷
失眠是以入睡及睡眠維持困難為特徵的一種最常見的睡眠障礙,是睡眠品質或數量達不到正常需求的一種主觀體驗。失眠可分為“入睡性失眠”、“睡眠維持性失眠”和“早醒性失眠”。實際上多數失眠患者均為混合性失眠,上述2—3種表現往往同時存在。目前國際上對失眠診斷有 3個標準,即睡眠障礙國際分類 ICSD、精神障礙診斷和統計手冊第4版 DSM—IV、ICD-1精神與行為障礙分類。我國根據國際標準及國內實際情況也制定了失眠的診斷標準CCMD-3。以上標準對失眠的描述雖有不同,但他們的共同點為:①患者失眠,包括難以入睡、易醒、多夢、早醒、醒後不易再睡或醒後不適等;②社交活動受損及引起苦惱,包括早上或整個白天不夠清醒或不能恢復充沛精力、白天感到疲勞或想睡、白天注意力不集中。由於認知功能受到損害影響白天工作或學習能力,關注失眠及擔心失眠的後果並由此產生苦惱;③失眠病程持續1個月以上;④排除由各種精神、神經和軀體等障礙所致。多導睡眠監測系統PSG可作為失眠的客觀標準:睡眠潛伏期延長>30 min、實際睡眠時間減少<6.5 h卅夜、覺醒時間增多>30 min卅夜。
 
2. 失眠類型
國際睡眠障礙分類(ICSD)對失眠做出急性、亞急性、慢性失眠的診斷,這對治療的選擇具有重要意義。
急性失眠(<1 w):也稱為短暫性失眠。大部分人在體驗到壓力、刺激、興奮、焦慮時;生病時;至高海拔的地方;或者睡眠規律改變時都會有短暫性失眠。對這種情況可能不需藥物治療,一旦導致失眠的原因解除,症狀即可消失;或給予小量快速排泄的安眠藥l一2 天可能就足夠了。這類失眠一般會隨著事件的消失或時間的延長而改善,但是短暫性失眠如果處理不當部分人會導致慢性失眠。
 
亞急性失眠(1 w~ 1個月):也稱為短期性失眠。嚴重或持續性壓力,如重大身體疾病或手術、親朋好友的過世、發生嚴重的家庭、工作或人際關係問題等可能會導致短期性失眠。這種失眠與壓力有明顯的相關性。透過心理治療,解除其緊張因素;改進其個體的適應能力, 並給予患者精神鬆弛方面的指導, 並安排合理的睡眠, 例如, 避免白天小睡,不飲用含咖啡因的飲料和睡前散步等可幫助患者改善症狀。若用安眠藥可給予最小的有效劑量,時間勿超過 3 星期;或可間斷用藥, 服藥1—3天, 晚上如果睡眠很好,隨後就可減少劑量,或再維持l一2 d。短期性失眠如果處理不適當也會導致慢性失眠。
 
慢性失眠(>1個月):慢性失眠的原因複雜且較難發現,許多慢性失眠是多種原因共同造成的,需要經過專門的精神等方面的評估。如有精神障礙必須給予適當的治療,對藥物成癮者應進行康復治療,疼痛引起者可服用鎮痛劑,夜間肌痙攣可用藥物加以緩解。
 
3. 失眠的相關因素
3.1 年齡、性別、職業因素:
資料顯示失眠者女性多於男性。發病年齡多在4l-50歲,其次為60歲以上;31-40歲者隨著現代生活節奏的加快,競爭的激烈的日益增多,使他們長期處於一種高度緊張的精神狀態,從而導致失眠發病率逐漸升高。職業分佈:退休人員占第一位;第二位的是管理人員,他們中大多數人工作及應酬繁忙,生活不規律,又缺少一定量的體力活動,易導致失眠的發生。
 
3.2 環境因素是指由於環境因素
作用於軀體導致的失眠,或由於環境因素對睡眠的直接幹擾,如酷暑、嚴寒、雜訊、強光等;或由於處於需要保持警惕的環境下,如守護病人、身處危險場所等,環境因素消除後失眠恢復,為環境因素失眠的診斷關鍵。
 
3.2.1 睡眠環境的突然改變
每個人都有一個相對穩定和習慣了的睡眠環境。如果因為某種原因而改變了這個環境,有些人會發生睡眠障礙。如:到外地出差、開會,觀光旅遊,走親訪友,到一個新的環境,這些因素可能影響睡眠。
 
3.2.2 強光:
絕大多數人習慣在黑暗的環境中睡眠。如果睡眠環境光線明亮,甚至在強光的照射下,除非過於疲勞,一般來說是難以入睡的。有的人可能在一點光亮的地方也會睡不著。
 
3.2.3 噪音:
安靜是睡眠的必要條件之一,在睡眠的環境如果產生較大的噪音必然會影響睡眠的導入。除非因為某種特殊原因,使你習慣了這種噪音,以至形成缺乏此噪音的幹擾反而不能入睡的習慣。
 
3.2.4 溫度異常
高溫或寒冷都會影響正常睡眠。一般溫度在28℃以上或4。C以下,就會影響睡眠。在此種異常的溫度條件下,即或增加被褥,也會對睡眠產生不良影響。
 
3.3 心理及生活行為因素
係指由於心理精神因素和睡眠習慣不良引起的失眠,是臨床上最多見的失眠之一。
 
3.3.1 心理生理性失眠
因情緒激動如興奮、喜悅、焦慮、不安、悲痛、恐懼等,使機體一時不能調整適應心理變化所致。常伴焦慮和抑鬱反應,後者進一步加重了失眠。病因消除後或適應能力增強後,一般在數天至數周內自行痊癒,再遇情緒激動的因素可以復發。如病因不能去除,病程可延長。如一開始處理不當,則即使病因解決後,也可遷延為心理生理性失眠。
 
3.3.2 心理生理性失眠
是單純因持續精神緊張引起的失眠,但可因其他原因誘發,誘因去除後失眠持續存在。精神緊張來源和表現在 3方面: (1) 負面生活事件或長期過分緊張的工作,常伴有肌緊張性頭痛等,後者又幹擾了睡眠。(2) 睡前強烈希望有一良好睡眠的願望而出現焦慮不安,反而使人睡困難。(3) 白天擔心失眠對健康的危害,將一切注意力集中於失眠,使精神進一步緊張。本病與焦慮症性失眠的區別是:焦慮症焦慮涉及的內容較廣,而本病焦慮的核心是失眠。與神經衰弱失眠兩者在病因、症狀、失眠特點和治療方面均基本相同,實際上本病多被非睡眠醫學專業的臨床醫師診斷為神經衰弱。但本病主要的側重點是失眠,且將白天一切症狀均歸因於失眠;神經衰弱則是各種軀體和精神症狀,失眠只是其中症狀之一,可作為鑒別參考。
 
3.3.3 習慣不良性失眠
本項主要是由於睡眠衛生習慣不良所致的失眠。(1)不良的生活行為中以睡前飲茶、吸煙和飲咖啡對睡眠的影響為最常見。(2) 良好的睡眠習慣沒有養成。如果沒有通過日常生活的規律活動確保“生物鐘”的正常運行,攪亂了正常的作息規律,會造成睡眠障礙。如:過度的夜生活,熬夜工作, 三班制工作。
 
3.3.4 入睡條件性失眠
因某些長期與入睡相伴的物件或環境不存在時發生的失眠。如看電視入睡等,久後形成習慣。入睡伴隨條件的再現可使失眠消失為該病診斷的關鍵。
 
3.4 軀體疾病因素
軀體疾病引起的失眠,任何軀體不適均有可能導致睡眠障礙。近年來由於疾病因素導致失眠的發生率有所上升,尤其是高血壓、慢性胃腸炎、更年期綜合症、抑鬱症、焦慮症、手術後等,約占42.8%。
 
3.4.1 常見的可能引起睡眠障礙的各個系統疾病
(1)神經系統疾病:腦血管病95%有睡眠失調、腦外傷、腦變性病變、癡呆等。
(2) 內分泌和代謝障礙性疾病:如月經期、妊娠期、更年期、糖尿病等。
(3) 心血管疾病:如充血性心力衰竭等。
(4) 呼吸系統疾病:尤其是慢性阻塞性肺病、睡眠哮喘。
(5) 消化系統疾病:如消化性潰瘍病等。
(6) 其他全身性疾病:如類風濕病、肝腎功能損害、食物過敏等。
 
3.4.2 與睡眠有關的疾病
如:睡眠呼吸暫停綜合症、睡眠期頻繁發生的各種不自主運動(如週期性肢動症、下肢痛性痙攣和磨牙症等)以及睡眠期發生的各種精神運動障礙(如睡行症、睡驚症、夜間驚恐發作等)。
 
3.5 精神疾病因素
因各種神經症和精神病引起的失眠,包括:神經衰弱、焦慮症、恐懼症、強迫症、抑鬱症、精神分裂症以及某些人格障礙,診斷則依據原發病的表現。但應注意各種失眠均可產生神經衰弱、焦慮症和抑鬱症症狀,需注意兩者的因果關係。
許多研究顯示失眠症的患者伴有焦慮、抑鬱和其他精神病理症狀。一般人20%失眠者伴有憂鬱症狀,明顯高於同一人群的非失眠者,同時發現焦慮症狀的發生率高於憂鬱症。一項流行病學調查也發現許多慢性持續性失眠症患者伴有憂鬱和焦慮症狀,其中22.26%失眠者可同時診斷為重型憂鬱症或心情惡劣。
失眠患者伴有焦慮、抑鬱和其他精神病理症狀。睡眠品質差的人往往表現為心情憂鬱、緊張、易怒、焦慮和精力不足,往往容易產生或加重患者心身症狀,而心身症狀的加重可使睡眠品質更差,導致患者處於一個惡性循環狀態。Mellinger等報導,失眠者往往伴有情緒障礙,特別是抑鬱、焦慮、緊張及激惹等症狀。Ford等調查發現失眠者伴有焦慮和憂鬱症狀。潘集陽等認為,失眠患者不但有嚴重的焦慮緊張,而且抑鬱水準明顯高於睡眠正常組。Morrison等發現有睡眠障礙的青少年抑鬱、焦慮及行為問題的發生率明顯高於無睡眠障礙者。劉賢臣等報導,大學生的睡眠品質與生活滿意感、焦慮、抑鬱等多種因素有關。
 
3.5.1 神經症引起的失眠
各種神經症如神經衰弱、焦慮症、強迫症和抑鬱性神經症等是失眠最多見的原因之一,且兩者相互影響,形成惡性循環。此外,驚恐發作不但夜間嚴重幹擾睡眠,而且併發的抑鬱症、強迫症、酒精藥物濫用等,也可引起失眠。
 
3.6藥物原因
可能引起睡眠障礙的藥物,如氨茶鹼、阿托品等。其發病原因:
(1)藥物的興奮作用:常見的有咖啡因(包括濃茶和咖啡)、茶鹼、甲狀腺素、皮質激素等。
(2)藥物副作用對睡眠的幹擾。
(3)白天服用各種鎮靜藥物後引起的睡眠週期紊亂。
(4)安眠藥或嗜酒者的戒斷反應。
長期服用安眠藥者,突然停藥常常會產生入睡困難;長期習慣飲酒催眠者,一旦停飲也會出現不同程度的睡眠障礙。應重視安眠藥依賴性失眠 (用藥3 W以上因藥物耐受性或戒斷反應所致的失眠)。患者在長期應用較大量短效安眠藥物後停藥過快,導致反跳性失眠的發生,因而不得不繼續用藥。但連續用藥後,藥物產生耐受性又促使患者增加藥量,如此反復形成惡性循環。
導致失眠的相關因素繁多,一方面與患者自身的易感素質包括個性、性別、年齡和遺傳素質等有關;另一方面則與外界的特定條件如生活品質、經濟條件、人際關係、睡眠環境、睡眠習慣、精神因素和軀體疾患等有關。只有瞭解以及認識這些因素才能更好的防治失眠。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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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岩, 周鳳翔, 陳嘉峰, 失眠的原因及相關因素. 中國老年學雜誌 2009;29:1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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