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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何人可以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那裡可以拿到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如果服藥期間感覺不適時,該怎麼辦?
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以到健保特約藥局調劑嗎?
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有何好處?
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應注意哪些事項?
符合中央健康保險局所公告之慢性病(詳細疾病名稱請上:健保局全球資訊網站),且經醫師評估為病情穩定,可以在三個月內使用同樣處方藥品之患者,就可以使用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健保特約醫療院所及健保局聯合門診中心,都可以開給慢性病人慢性病連續處方箋。
請攜帶該處方箋回到原來的醫療院所就診與原開方醫師討論。
若持有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可直接到健保特約藥局調劑領藥,不需再掛號看病,可節省您的時間和金錢。
1. 省時:減少就醫往返路程與看病等候的時間。2. 省錢:在健保特約藥局或原就醫醫院以慢性病連續處方箋領藥時,可免繳藥品部分負擔費用,且不必加趕楞O卡戳章。3. 方便:可以選擇到住家附近之健保特約藥局領藥。
1. 持慢性病連續處方箋再次調劑領藥,須與上次領藥至少相隔二十一天。2. 如因即將出國而預估所領取藥品不夠使用時,可於領藥時出具足以證明出國之相關文件(如機票等),即可多領取一個月的藥品。3. 服藥期間如因需要而就醫時,請將處方箋告知或出示給診治的醫師,以免用藥重複,影響用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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